婚礼也可以买保险?大有用处!
结婚是人生中最幸福、最难忘的时刻之一,但因为人员众多、流程复杂,意外往往不请自来。
作为婚礼的操办者——婚庆公司,难以控制这些意外状况的发生,却往往难逃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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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现场,宾客意外受伤致残
汪女士参加亲朋婚礼,在婚礼现场被灯架绊倒,后被送至医院救治,因外伤已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
汪女士愤而将酒店、婚庆公司、灯架搭建人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定:
汪女士参加亲戚的婚宴,被现场婚庆公司设置的灯架绊倒受伤,从她上台下台的现场视频反映,她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婚宴酒店与婚庆公司进场前签有相关协议,对于现场发生的安全纠纷有约定,但该协议不能免除婚宴酒店在本案中因其过错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作为提供场地和餐饮的酒店,对于在其场地内布置的相关设备和婚宴场地的密集度等均有审核和监督义务,所以酒店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汪女士的各项损失经依法审核后确定为18万余元,根据各方的责任大小,最终法院判定:由汪女士自身承担30%的责任,酒店承担10%的责任,婚庆公司和灯架搭建人陈某连带承担60%的责任。
热热闹闹办喜事,录像丢失成遗憾
婚礼当天,在鲜花的簇拥和亲友的祝福中,葛先生和曹女士顺利完成了结婚仪式。婚庆公司工作人员承诺,一个月后葛先生和曹女士便能收到婚礼视频与图片。
然而一个月后,当曹女士给婚庆公司拨打电话,催要婚礼影像时,对方却称录像丢失了。经过与婚庆公司沟通,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曹女士和葛先生起诉至顺义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定:
曹女士、葛先生与婚庆公司签订的婚礼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婚庆公司因工作失误导致婚礼视频影像资料丢失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返还曹女士、葛先生摄像服务费2000元。
同时,新人的婚礼影像资料具有重大的情感价值和一定的人格象征意义,是无法补救、不可替代的特种纪念品,婚庆公司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婚礼视频永久丢失,给曹女士、葛先生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曹女士、葛先生据此要求婚庆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顺义法院判决,被告婚庆公司退还原告曹女士、葛先生摄像服务费2000元,并赔偿原告曹女士、葛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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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确定的费用对抗不确定的风险
婚礼当天事情纷繁复杂,很有可能会出纰漏。比如婚车迟到,整个婚礼被延迟;司仪出现失误,导致婚礼中断;新人、宾客、工作员工意外受伤等。而婚庆礼仪服务责任保险可以对婚礼中发生的这一些意外事件进行理赔。
对于婚庆企业,一份婚庆礼仪服务责任保险不仅能增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种种意外带来的损失;也能让新人更放心的,将人生中这件最重要的事情交给婚庆公司。